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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松桃苗族自治县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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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12/23 10:05:04
  • 来自: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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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遏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伤亡交通事故多发、高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2023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二、整治步骤

  (一)公告阶段(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

  (二)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3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以县城区、集镇为主战场,全县上下同步推进,实现城效结合部和国省干道、县乡道路、通村通组公路全覆盖。

 四、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象:电动自行车(含二、三轮电动车、老年电动步车),油、电驱动或油电混合驱动两、三轮轻便摩托车,二、三、四轮普通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失格驾驶人。

(二)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以下违法行为:

  1.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无两假一套一超”违法(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套牌,超期未检);

  2.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驾”违法(酒驾、醉驾、毒驾);

  3.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乱”(乱停、乱行、乱闯红灯);

  4.轻便和普通二、三、四轮摩托车报废、拼装、非法改装,飙车炸街;

  5.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超速行驶、骑乘多人及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非法营运;

  6.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雨)伞、挡风玻璃等违法;

  7.轻便和普通二、三、四轮摩托车失格驾驶人。

五、问题线索收集及受理方式

  行动实施之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或反映: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来信来函地址: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道路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松桃县经济开发区顺风检测站旁)

  邮编:554100。

  举报或反映邮箱:443649166@qq.com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通告发布之日起,请存在改装、拼装、报废、逾期未检、安装有遮阳、挡风(雨)伞等情况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所有人在通告期内自行消除违法行为,逾期未消除被查获的,将依法严处。

 (二)对举报和反映违法线索的个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受理单位将严格信息保密。

 (三)举报和反映违法线索应确保问题线索真实、准确,并在本次整治和管辖范围内。

  特此通告

        松桃苗族自治县

道路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来源:松桃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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